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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昌乐:一条检察建议为农民讨回300万元工资
作者:卢金增 刘明玉 张振才 发布时间:2013-01-23 15:32:06
92名农民工被拖欠的300万元工资牵动着检察官的心。1月22日,在山东省昌乐县检察院民行部门检察官的帮助支持下,92名农民工终于高高兴兴地领到了应得的工资。
家住重庆、江苏等10个省市的李朝宣等92名农民工是昌乐县某建筑工地的农民工,眼看春节将至,被拖欠的300万元打工钱还没有着落。2010年他们先后进入该建筑工地打工,该工程29200平方米,已完成12000多平方米,开发商与施工企业合同约定施工到主体十层拨款,但是施工到主体五层,便因施工企业解除施工合同等原因,项目停工至今,导致工程拨款迟迟未到位,该项目建筑工人的工资也一直未予支付。 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李朝宣等人来到昌乐县检察院民行科,寻求法律帮助,民行科科长王艺利耐心听取了李朝宣等人反映的情况后,立即到施工方了解情况,及时将案情汇报给院领导。 院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对案情进行了分析,成立了领导小组,决定通过行政执法检察建议的形式帮助李朝宣等92名农民工讨回300万元被拖欠工资。 2012年12月3日,该院民行科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向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行政执法检察建议书,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到检察院发出的行政执法检察建议书后,对检察建议书列出的施工存在的问题多方核实,多管齐下,2013年1月15日,李朝宣等92名农民工工资 3048999元已全部兑现。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政执法检察建议书为契机,成立领导小组,针对检察建议书的内容,迅速制定整改措施,对全县20多家施工单位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对拖欠工资情况进行专项治理。一个检察建议,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昌乐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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