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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奉贤检察院严格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监督
作者:廉敬武   发布时间:2013-01-23 16:21:42


    上海市奉贤区检察院从强化检察队伍的管理出发,不断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切实增强选人用人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确保正确的用人导向和干部选拔任用的规范公正。

    该院首先强化了对干部的考核评价。将考核考评方法引入到检察人员执法(工作)档案中,在将每位干警全年的工作内容、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效果、工作作风客观全面记录进执法(工作)档案的同时,设置考核评价指标,以本部门平均工作量、平均办案数和部门在市院条线考核排名为参照,进行量化考核、优劣排序、张榜公布,干警的做多做少、做优做劣由执法(工作)档案说话,干警的提拔使用培养取决于干警的工作表现和业绩,使一批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实绩、作风上过得硬、干警认可度高的优秀干部得到提拔任用。近年来,共提拔任用干部50余人次,与此同时,有4名同志因未完成年度任职目标或测评较低而离开中层领导岗位。

    该院严格落实了“一报告两评议”制度。每年都要形成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报告,通过召开由院中层以上干部及部分干警代表参加的专门会议进行通报,接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提拔任用干部的民主评议,确保干警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提高干警对选拔任用工作的满意度。

    在此基础上,实行纪检监察同步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各个程序实行同步监督,以列席党组会、参与考察测评、检查等方式,对民主推荐、考察、决策等选拔任用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程序进行监督;仔细审核、评估被提拔任用干部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从检的现实表现,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切实防止干部带病上岗的现象发生。

    在新提拔干部上任前,坚持对其进行廉政谈话。纪检监察部门根据干警的综合表现和岗位要求,结合考察评议情况,就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保持廉洁自律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出具体要求,“拍拍肩膀,敲敲警钟”,进一步强化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保证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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