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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院探索完善有利于案结事了审判工作新路子
作者:莫小松 发布时间:2013-01-25 08:29:00
1月24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罗殿龙在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作工作报告时指出,五年来,全区法院共调解民商事案件306703件,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率从2008年的29.11%提高到2012年的60.81%,大量纠纷以和谐方式解决,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罗殿龙说,五年来全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236143件、办结1218732件,分别比前五年上升23.89%、23.75%。全区法院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把调解工作贯穿到司法的全过程。积极开展“无诉社区、村屯”、“无诉边境”创建活动,运用民风良俗和人民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就地化解矛盾。深入开展“集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万名法官带案下访”等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妥善处理敏感案件,没有发生因审判执行工作不当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罗殿龙说,全区法院立足审判职能,统筹多种手段,探索建立联动工作机制,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延伸工作职能,先后与24个行政职能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形成涵盖多个社会管理领域的工作网络,共同化解社会矛盾。完善诉讼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衔接。在全区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巡回法庭,通过与公安交警、保险等部门通力配合,开展“五位一体”(法院、公安、司法、检察、保险)、“三调联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全区近三年发生的403108件交通事故纠纷,有85%通过人民调解组织、交警和法院等部门积极做工作,以当事人协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诉前调解等形式在进入诉讼程序之前予以化解。 罗殿龙表示,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全区法院要结合实际,自觉把法院工作纳入全区工作大局中来谋划,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妥善处理经济结构调整中产生的纠纷,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加强涉诉信访化解工作,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建设;开展“改革创新年“活动,提升科技信息化应用水平,深化执行指挥中心试点建设,探索完善有利于案结事了、提高案件质量效率、适合边疆民族地区实际的审判工作新路子。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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