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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曲靖检察院拓展外部监督空间打造"阳光检察"
作者:马青 王建生   发布时间:2013-01-25 11:01:57


    云南省曲靖市检察机关积极拓展外部监督空间,畅通监督渠道,构筑“三个平台”,建立“两项机制”,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表达权,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竭力打造“阳光检察”,确保检察权尤其是职务犯罪案件侦查权依法规范行使。

    构筑信息平台。通过应运用新闻媒体、网络、大型户外电子显示屏等和检务公开宣传栏及其他载体的信息共享平台,适时公开检务活动内容,在网络的网页将检察职能、案件办理、工作报告以及承诺为民等有关检务信息及时向外界发布。深入宣传检察机关职能、办案规定、诉讼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检察纪律规定等相关知识。

    构筑互动平台。重视互联网上的社情民意,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回应社会关切。2012年7月12日,开通了曲靖市检察院腾讯官方微博,向广大网友介绍曲靖检察工作情况,倾听群众心声。止11月29日,共发布信息3285条,发展听众19208人,成了全国检察机关最具影响力的政法微博之一。12月8,在检察日报社、正义网举办的第二届“政法微博与社会管理创新峰会”上,荣获《全国十佳检察院影响力微博》的荣誉称号。

    构筑机制平台。建立领导干部分片联系代表委员制度,以召开座谈会、走访、书面报告、电话咨询等多种形式向228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报告检察机关5年来的工作情况、虚心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通过召开征询意见建议座谈会、送阅报刊、邀请视察、旁听案件庭审、参与案件评查等方式,拓宽接受监督的渠道。开通代表委员联络专网、专线电话和专用邮箱,促进亲民互动。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组织人民监督员对15件“七类案件或事项”进行监督评议,人民监督员同意检察机关拟办意见15件。

    建立“检察开放日”制度。辖区内各基层检察院每年至少两次邀请来自媒体、机关、企业、学校、社区的代表参观办案工作区、人民来访接待室、荣誉室等,让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检察机关的工作职能,增加检察机关工作的透明度。促进检察机关与社会各界“面对面”的交流与沟通,拉近检民距离,增强检察工作的公开性、亲和力和透明度。

    建立案件办理查询机制。2012年,市县两级院均设立了案件管理办公室,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在检察环节的合法权益,增加检察执法办案透明度,建立健全案件办理情况查询机制,方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处于检察环节案件办理进展、流程情况、诉讼权利和监督渠道的查询。在执法办案中,认真执行权利告知、不捕说理、“一案三卡”等制度,让当事人在理性、平和、文明执法中了解检察机关的职能,体会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阳光检察”的深入推行,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自觉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进一步规范了检察执法行为、提高了检察执法工作的社会公信力,推动了曲靖检察工作的科学健康开展。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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