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检察院> 检察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山东检察机关出台办法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
作者:贾富彬   发布时间:2013-01-25 11:19:43


    “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把检察长接访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途径,每周组织一次检察长接访,认真听取并及时解决群众诉求,做到件件落实、件件反馈,让当事人满意。建立健全“五进两服务”长效机制,经常性地深入乡村、农户、社区、企业和学校,不断创新联系方式、完善服务内容,持续向群众问计、问需、问检,实现服务民生、服务经济的常态化、制度化。建立完善群众满意度测评制度。把群众满意作为最高标准,建立委托社情民意调查机构对全省检察工作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制度,每年组织一次民意调查,以群众的评价定优劣,靠群众的口碑树公信,积极构建检爱民、民拥检的和谐检民关系。”这是日前山东省检察院出台的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中对完善联系服务群众机制方面规定的部分内容。

    在该省检察院出台的25条办法中,包括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进一步改进执法作风、厉行勤俭节约、严肃廉洁从检纪律、完善联系服务群众机制、勇于开拓创新、加强督导落实等九个方面。

    在精简会议活动方面,严格控制以省院名义举办的会议和活动,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一般性要求的会议坚决不开,能用文件、电话等形式解决问题的不召开会议,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合并召开。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严禁提高会议食宿标准,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严禁以会议名义组织参观游览。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安排宴请,一般不安排集体合影。

    在精简文件简报方面,规定减少文件简报数量。严格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凡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政策规定和上级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重复发文。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可长可短的文件简报一律从短,做到少发文、发短文。积极推广电子公文,已发电子公文的,一般不再印发纸质材料。提高文件简报质量,严格文件简报报送规范,除办公室、政治部外,机关各部门自行编发的简报信息,只在本系统内上报下发,不印纸质材料,不送领导同志传阅。

    在改进执法作风方面,规定严格遵守各项办案纪律规定,自觉做到“七个严禁”:严禁压案不查、瞒案不报;严禁对告诉求助群众冷漠、生硬、蛮横、推诿;严禁违反规定过问、干扰、插手其他检察人员、下级院或其他司法机关办理的案件;严禁违反规定探询其他检察人员、下级院或其他司法机关办理的案件情况;严禁违反规定会见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员,或擅自安排犯罪嫌疑人与其亲友或案件相关人员会见;严禁违反规定为所办案件当事人介绍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严禁违反规定泄露案件办理情况及案件承办人有关信息。严格涉案款物和警车管理。全面推行涉案款物网上监管系统,严格执行高检院《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涉案款物工作规定》,不准截留、挤占、挪用、私分扣押、冻结的款物,不准擅自变卖、拍卖、处理涉案物品,不准利用职务之便购买变卖、拍卖的涉案物品。各级院对涉案款物工作情况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加强警车管理,不准超编配备警车,非执行公务不得使用警车,严禁违反规定使用警灯警笛、违规驾驶。

    在厉行勤俭节约方面,规定发扬艰苦奋斗作风,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严禁铺张浪费,不准违反规定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不准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和办公用品,不准违反规定用公款或者通过摊派方式举办各类庆典活动。不准违反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或者使用小汽车,不准利用工作上的便利,借用、占用、置换、购买、转让发案单位或者案件当事人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关人员的机动车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执行禁酒令。上级院对来院办事的下级院工作人员,一般在机关食堂安排工作餐。下级院不准到上级院所在地宴请其工作人员、赠送礼品和土特产。不准以节日、庆典等名义和借会议、培训、考察、学习、评比等活动之机,用公款相互宴请、相互馈赠。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