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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案多涉以枪护毒持械抗法
作者:周斌 发布时间:2013-01-25 13:48:53
国家禁毒委员会24日公布了2012年全国禁毒十大案件。十起案件中,跨区域犯罪特征尤为明显。
2012年4月,在广东公安禁毒部门的配合支持下,上海市公安局缉毒处经过近9个月缜密侦查,成功破获“2011T618”专案,在广东陆丰甲子镇捣毁一个制毒工厂;当月,重庆、四川两地公安机关禁毒部门合作侦破“戴旭”团伙制贩毒案,捣毁制毒窝点两处。 在打击毒品犯罪过程中,不仅仅是国内警方跨区域合作,我国警方还与国外多国警方开展警务合作,共同打击犯罪。如在“2012-297”制毒案中,中国和缅甸两国警方联手破案,在缅甸捣毁1个毒品加工厂,抓获境内外毒品犯罪嫌疑人11名(缅甸籍4名),缴获冰毒347千克。 与“2012-297”制毒案一样,十起案件中,多起案件缴获的毒品数量之大,让人瞠目结舌。“2012-337”制贩毒案中,警方捣毁一个面积约800平方米的特大制毒工厂,缴获冰毒1.12吨、制毒原料19.8吨;在“4·29”制贩盐酸羟亚胺和氯胺酮案中,警方缴获缴获盐酸羟亚胺1.71吨、氯胺酮440余公斤、邻酮600公斤。 “以枪护毒”、“持械抗法”是毒品犯罪活动的重要特点。有两起案件,警方抓获的犯罪嫌疑人随身携带枪支。闽粤破获的“2012-269”走私贩毒案中,警方查获制式手枪和冲锋枪各1支、子弹47发。 让犯罪分子铤而走险的自然是贩毒的高额利润。“JDB1102”走私贩毒案中,警方查扣奔弛、宝马等高档轿车5辆,缴获毒资50余万元。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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