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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检察院刑事被害人救助为社会添加"正能量"
作者:张淑芳 发布时间:2013-01-25 15:48:25
“谢谢!感谢检察院领导的关心,我们家小民有大家的关心一定会好起来的!”1月23日下午,当云霄县检察院的干警把一笔2500元的救助金送到马铺乡枧河村村民何某夫妇的手中时,他们握住了检察官们的手,不住地表达着谢意。
然而此刻,检察官们的心里却被他们的宽宏大度感动着,震撼着。他们多么希望手中的救助金能够像阳光一样放大,给这家人以最温暖的慰藉。因为他们身上所闪耀的人性光辉,早已让这个严酷难耐的寒冬温情绽放。 老何的儿子小民,是云霄马铺乡某小学五年级学生,有着一双大大的眼睛会说话,是个活泼且惹人爱的小男生。然而2011年9月29日一场事故却让他的左眼从此不再明亮。那一天,邻居何某洪在马铺乡枧河村广场燃放烟花,其中一粒烟花未燃尽的碎片掉落,致使在广场上看电影的小民左眼受伤,经鉴定小民的伤情左眼感光10cm为4级盲眼,属重伤。 事情发生后,小民的父母悲痛万分。然而他们并没有急着找当事人算账。这对朴实善良的父母,却告诉了我们这样一翻话,“儿子的伤疼我们心窝上,但何某洪本身家庭经济非常窘迫,家中有年迈的父母,家境贫寒,至今也娶不上老婆。为了小民已经花去的四万多元医疗费,我们放弃提起民事附带刑事诉讼。”事故的发生,小民的父母没有闹没有上访,却让我们看到了他们的“宽宏”。何某洪目前已被以过失致人重伤罪起诉至法院。而经办的检察官还告诉我们,何某洪过失致人重伤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时,在没得到何某洪任何赔偿时,小民的父母就已经写了谅解书。 当检察官们走出小民家时,夕阳已经渐渐西下。车子在山间小路越行越远,但天边的余晖映照在山间,却极其美丽。检察官们相信,那就是闪耀着光辉的社会正能量。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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