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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鲁甸检察院多举措开展党风廉政建设
作者:张玉林 发布时间:2013-01-25 16:22:06
日前,鲁甸县检察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对2012年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安排部署了2013年的工作,拟通过以下措施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科学健康发展。
完善领导机构。该院按照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上级院的要求,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重点,不断提高反腐倡廉水平为目标,及时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认真开展相关工作。今年该院党组班子配齐以后,第一个党组会议就是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分析排查风险点。1月10日至22日,鲁甸县检察院以检察工作为主线,以办案业务为重点,对49个工作岗位逐一分析,排查风险点94个,并按照不同的岗位职责,把风险点按高低划分为三级,针对具体情况分别提出了风险防范措施,拟采取200余条防范措施进行预防;对每个内设机构绘制了风险防范流程图,并使用廉政名言警句进行电脑开机提醒,适时由纪检部门开展监督检查。 制定考核办法。该院将在1月份与各内设机构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办法采取百分制的形式,对领导班子、中层干部、一般干警进行半年、年终的定期考查,并收取保证金,从制度上形成人人参与的格局,在一手抓业务上台阶的同时,一手抓好廉政工作,切实发挥好一岗双责的作用。 大力开展督察。以自侦部门为重点,加强询问、讯问的检务督察,坚决纠正刑事诉讼过程中可能引发的问题,杜绝办案过程中违法违纪的发生,做到一案一督察,大要案一案多督察;继续深化“一案三卡”和“执法业绩档案”等的督察力度,确保检察机关所办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对得起广大人民群众,做到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加强对财务工作的审计和督察,适时介入大笔经费的开支;加强对检容风纪、执法作风、干警履职及枪支、车辆等的督察;加强廉政文化建设,通过廉政书画、咏联、摄影等活动,发挥软实力的支撑作用。 巩固成果上台阶。据了解,2012年该院与内设机构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责任书,并适时进行检查,切实做到组织到位、领导到位,全院上下、各部门间既有分工,又有配合,既管人、又管事;对自侦部门“一案一督察”6次,执法业绩档案督察44次,枪弹督察4次,人枪见面4次;加大财务内部工作监督力度,开展了财务审计工作,实现了财务开支在院务例会上公开,2012年三公经费同比压缩了10.1%,确保了资金安全有效使用;选送的书法作品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廉洁从检书画摄影展”,60篇调研文章与读者见面,272篇宣传稿件见诸各级媒体。 总结经验,展望未来,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该院将秉承优良传统,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把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推进,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作出努力。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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