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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抚州市检察院出台规定 要求改革会风文风
作者:赵敏 发布时间:2013-01-25 16:26:44
近日,江西省抚州市检察院制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规范从检行为、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规定》,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会议精神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着力解决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规范从检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密切联系群众,推动全市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规定》从提高会议效率、改进文风、大力精简文件简报、着力简化公务接待、密切加强群众联系、下乡务必轻车简从、严格领导出行管理、严肃干警工作纪律、严禁领导干部“走读”、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加强干部廉洁自律、强化落实督查问责等十二个方面对改进工作作风、规范从检行为、密切联系群众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该院检察长何刚就贯彻规定提出该院将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作风建设督察小组。作风建设督察小组要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主线,组织对各单位、各部门作风建设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跟踪督查,督促各单位、各部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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