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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三个担当”提升“三区建设”正能量
作者:徐德高 姜伟   发布时间:2013-01-25 16:33:18


    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简称南通开发区)是1984年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首批14个国家级开发区之一,素有“江海明珠、风水宝地”之誉。近年来,由南通市检察院派驻该区的南通开发区检察院,虽然是个仅有7个部门、30名干警的微型检察院,却始终怀有“小院也有大作为”的抱负,紧紧围绕区党工委提出的“三区”建设,即建设“诚信开发区”、“法治开发区”、“廉洁开发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服务大局中不断提升检察工作的“含金量”,连续十多年被评为全区优化服务先进单位, 2012年还被评为优化服务的标兵单位。

    求诚信,重拳打击民事虚假诉讼

    2012年上半年,南通开发区检察院在办理南通市检察院交办的一起民事申诉案件时,发现被申诉人,即位于该区的某钢绳公司于2009年至2010年5月因资不抵债并涉及大量民事诉讼,已被当地法院委托拍卖公司拍卖抵债,共有90余家债权人参与分配。但是根据申诉人的反映和初查,发现有许多债务手续不全、证据不足,极有可能隐藏着一些为稀释债权而实施的不合法行为。后经深入调查,该院很快就筛选出了20余条虚假诉讼案件线索,并以该公司老板的亲家沈某为突破口,于2012年6月迅速展开立案审查,终于揭开了整个虚假诉讼系列案件的内幕。原来,在公司破产清算过程中,公司老板即范某、张某夫妻俩为了套取执行款,伪造货款欠条和借条,并找到亲家沈某和朱某等多名亲戚朋友到法院起诉自己,致使法院作出了错误的民事调解。情况查实后,南通开发区检察院遂果断作出决定,即以类案监督的形式,对所查实的22起虚假诉讼案件一并向当地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书》,并将范某、张某等人涉嫌妨害作证犯罪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最终,法院对原先作出的错误调解全部予以纠正,以此同时,不但所有参与虚假诉讼的非法债权人退出了60余万元的非法所得,而且范某、张某也因犯妨害作证罪,于2012年12月7日,分别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和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帮助范、张两人伪造证据、虚设债权的朱某、曾某等四人,也因犯帮助伪造证据罪,分别被判处拘役三个月至拘役六个月不等的刑期。

    为了进一步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该院又乘胜追击,及时启动执行监督程序,主动与当地法院执行部门取得沟通与联系,对以该钢绳公司为被执行人的所有执行案件进行梳理,共排查出61起因虚假诉讼而导致执行分配错误,并致使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受损的执行案件,遂也以类案监督的形式,向当地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促使法院依法予以纠正。

    2012年8月,高检院专题调研组来南通调研时,高度肯定南通开发区检察院的这一工作,认为南通检察机关在查处民事虚假诉讼方面所取得的成绩与经验,为高检院修订民行检察办案规则提供了有效经验。2013年1月,高检院有关部门又再次要求对他们的这一工作予以总结宣传。

    讲法治,开辟企业发展“安全绿洲”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蓬勃发展,各大企业纷纷入驻南通开发区,其中由世界500强公司投资的企业近60家,而在目前全区拥有的6000多家企业中,各类非公企业已占99.5%以上。然而,南通开发区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由于部分非公企业法律意识与风险防范意识较为薄弱,在内部管理、产品销售、物资采购等重点环节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因而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常常受到被盗、被骗等不法侵害,加上非公企业中的员工大多来自全国各地,人员结构较为复杂,个人素质参次不齐,发生在企业内部的盗窃、侵占、挪用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案件也时有发生。此外,少数非公企业在利益驱使下,往往通过违法违规手段获取利润、求得发展,商业贿赂、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也时有发生,极大地损害了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商业环境。基于此,南通开发区检察院经过近半年的调研论证,于2012年7月25日发起成立了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并由该院主管的全区非公企业预防犯罪协会,帮助和促进非公企业提升预防犯罪的水平,引导和推动非公企业依法、诚信经营,促进非公企业规范、健康发展。

    7月27日,就在该协会成立后的第三天,巴西在南通开发区投资开办的一家名叫万高(南通)电机制造有限公司(简称万高公司)的企业向协会递交了紧急求助信。原来,该公司因不熟悉我国法律,与位于该区的某仓储公司发生了合同纠纷,导致其数百万元的原材料被留置。为了避免因原料供应不上而停产,万高公司打算开着叉车“抢”回货物,而对方公司也加强了防“被抢”的力量,一场激烈冲突大有一触即发之势。接到求助信后,负责协会工作的检察官立即与双方公司取得联系,详细了解事情经过,并会同当地法院、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根据双方争议的焦点提出处理意见,后经二天的调解,终于成功化解了这起涉外合同纠纷。接着,协会又与万高公司共同分析纠纷产生的原因,提出如何避免此类纠纷发生的方法,并就如何规范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9月7日,万高公司中国区域总监思利瓦委托专人向协会送来“护航经济建设、服务外企发展”的锦旗以示感谢,并表示要把检察机关为外企办实事的做法在即将召开的香港中巴投资说明会上进行推广。

    据了解,自非公企业预防犯罪协会成立以来,南通开发区检察院结合办理的多发易发的涉企典型案例,先后到会员单位开展各类讲座、咨询40余次,帮助企业解决涉法问题10余件,得到了会员单位的一致好评。

    促廉洁,全力保障重大项目建设

    位于长江入海口北侧的新通海沙岸线综合整治工程,是国务院批准的《长江口综合整治开发规划要点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长江深水航道整治工程的配套项目,并被确定为河段先期实施的重点工程,仅在南通开发区境内的总投资就高达人民币16.1亿多元。2012年年初,南通开发区检察院在对该工程进行同步监督和职务犯罪预防的过程中,敏锐地发现该工程招投标和工程款的发放存在异常,感觉里面可能存在猫腻,便找到该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时任该区农村工作局副局长郭小力进行调查。谈话中,郭小力主动交代了收受多家企业老板所送贿赂共计人民币37万元的事实。后经南通开发区检察院依法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2012年10月12日,南通开发区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郭小力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据悉,这是2009年以来发生在该区农村工作局的第三起职务犯罪案件。开庭当日,南通开发区检察院组织该局工作人员全部到庭参加旁听,接受警示教育。案件判决后,针对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易发、高发的特征,南通开发区检察院又及时向区农村工作局发出检察建议书,有针对性的提出防范职务犯罪建议,同时还帮助该局建立廉政风险源排查防控机制,并针对排查出的46个风险源点制定相应的防控举措。

    据南通开发区检察院检察长邹建华介绍,近年来,一批重大工程项目相继在南通开发区落户后,该院牢固树立“关爱干部,预防为先”的理念,主动深入到工程项目建设第一线,坚持对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进行跟踪服务、同步预防。尤其是结合查办的典型案例,以风格清新、发人深省的语言制作《检察官提示》,并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以及每一项重大工程的招投标、物资采购、工程开工和竣工验收等环节,为公职人员送上一份份温馨的提示,让他们明白“平安就是福,自由值千金”的深刻含义,提醒他们时刻保持清正廉洁。2012年12月25日,南通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丁秉华,在对该院开展惩防职务犯罪工作进行检查考核时,用三个“勇于担当”,即在落实责任上勇于担当、在服务发展上勇于担当、在创新履职上勇于担当,给予了充分肯定。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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