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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欠钱未还 原告闻其父母疾病缠身表慰问
发布时间:2013-01-28 14:23:47
本网讯(通讯员 韦永辉)
1月25日上午,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忻城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内出现了一桩新鲜事:谭秀莲将100元钱递给蓝冠转交给蓝冠的父母,以表示对蓝冠年近八旬并身体有病的父母的春节慰问。
2011年12月至2012年11月期间,被告蓝冠的妻子蓝爱珍共向原告谭秀莲借款4万元,并立有借条。蓝爱珍借款至今,均未偿还原告借款。为此,原告于2013年1月21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令被告蓝冠及其妻子蓝爱珍共同偿还原告借款4万元。1月25日,承办此案的忻城县法院民二庭韦法官组织双方到法院进行庭前调解。在调解中,承办法官对双方当事人做了大量的法律宣传工作,希望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不到一个小时,原、被告双方便达成了调解协议。 当原告谭秀莲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后,对耐心调解的承办案件的韦法官表示非常感谢,同时,对在调解中得知蓝冠的父母年近八旬并身体有病表示非常的同情,当场从钱包里拿出100元现金递给被告蓝冠转交给其父母,以表示对其父母的春节慰问,并让蓝冠代问二位老人好,祝他们老人家2013年新春佳节快乐,身体健康!被告蓝冠也对原告谭秀莲关心其父母身体健康情况表示感谢!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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