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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法院为海南绿色崛起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作者:胡娜 发布时间:2013-01-28 16:06:15
记者从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从2008年至今,海南法院五年来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42739件,结案率高达99.31%,标的额773.13亿元,分别比前五年上升77.82%和107.21%,其中2012年审结36226件,标的额138.9亿元。54.45%的一审民事案件以调解或撤诉方式处理。
五年来,海南法院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国际旅游岛建设大局,按照国务院授权海南处置盘活积压房地产的有关政策,及时研究制定《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试行)》,审结房地产案件11398件,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贯彻省委、省政府重建海南农村信用体系的总体要求,2009年初开始在全省法院全面铺开依法集中清收农信社贷款纠纷案件审理工作。共审结调处涉农信社不良贷款案件21162件,帮助农信社收回贷款6.91亿元。 主动向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213份。海南高院《关于进一步促进海南海洋渔业、港航业发展和海洋环境保护的系列司法建议》2012年获评 “全国十大司法建议”。 加大企业破产兼并重组、知识产权、海事海商案件审理指导,审结知识产权案件884件,并发布了《海南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为推动海南科技创新、文化繁荣提供了有力保障。审结海事海商案件834件,维护航运和贸易秩序,促进全省海洋经济发展。 实施生态立省绿色崛起战略,在中级以上法院成立环境保护审判庭,出台环境资源民事诉讼试点实施意见,经省财政厅批准在全国率先设立了环境公益诉讼基金并出台了相关办法。 2013年,海南法院将着眼于依法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妥善审理好住房、医疗、劳动争议等民生领域的矛盾纠纷;抓住设立环保审判庭和环境公益诉讼基金的机遇,妥善处理好环境保护、资源开发等方面的矛盾纠纷,为海南绿色崛起之路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
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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