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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北碚区检察院督促起诉还4万市民洁净水源
作者:沈义 王涛 发布时间:2013-01-29 10:59:43
“饮用水源受到污染,保护4万余人生产生活用水的安全,刻不容缓。”重庆市北碚区检察院民行科检察官近日告诉记者,该院通过督促起诉辖区内首例环保公益诉讼案件,不仅在公益诉讼制度方面进行了有益尝试和探索,而且切实保护了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了辖区内水源水质保护工作的有力开展。
2012年初,北碚区检察院民行科检察官在工作中发现:北碚区柳荫镇村民颜某擅自在工农水库大坝旁从事种鸭养殖,养鸭产生的粪便以及部分养殖废水直排入水库中。工农水库作为重庆市碚江水务有限公司江东水厂唯一的取水点,担负着北碚区辖区四镇共计4万余人生产生活用水的供给,2011年已被重庆市政府划定为主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根据相关规定,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放养畜禽。颜某的养鸭行为严重影响工农水库水质,危害北碚区四镇城乡人民的饮水安全。 了解上述情况后,该院民行科及时督促北碚区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区水利局执法大队等行政执法部门正确履职,并决定启动公益诉讼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在协助行政执法部门收集到相关证据材料后,于2012年5月,向碚江水务有限公司江东水厂发出督促起诉意见书,督促该厂向法院提起诉讼。江东水厂于2012年7月向渝北区法院正式提起环境污染责任诉讼,要求被告颜某停止在北碚区工农水库水源保护区养殖家禽行为。渝北区法院经过审理后,于2012年底作出判决:被告颜某立即停止在位于北碚区柳荫镇的工农水库水源保护区内养殖家禽的行为。有关该案的执行、颜某的搬迁、赔偿等问题,目前仍在进一步监督处理中。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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