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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州章贡区检察院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
作者:肖活生 陈双双 发布时间:2013-01-29 11:12:45
2012年以来,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犯罪案件中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坚持“教育、感化、挽救、预防”的工作方针,注重法制宣传教育,强化帮教回访,积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取得良好成效。
拓宽对未成年人普法教育渠道,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和其他有利于提高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法律意识的活动。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检校合作共建”活动。加强与区关工委、团委、教育局、妇联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开展“培育好今天的孩子,托起明天的太阳”为主题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专题教育活动,对未成年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依托“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捐赠留守儿童价值3000余元的学习用品及图书资料。 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办公室,由侦监、公诉、监所部门的业务骨干组成,大多为熟悉未成人心理的女检察官,专门负责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建立回访帮教档案,记录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的相关情况,定期积极与未成年人学校、社区和相关部门联系,帮助解决其重新就读、就业问题,消除社会、家庭的歧视心理,以热心和真心温暖、感化、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使他们消除自卑心理,重新树立新的生活目标和学习工作的信心。如该院办理的郭某诈骗一案,检察官了解到其缺乏家庭温暖而失足,在学校的配合下,依法对其予以取保候审,让其回到学校继续学习。检察官认真跟踪帮教,郭某表现良好顺利毕业,依法对郭某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据悉,2012年,该院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30余次,受益学生达5000余名,15名检察官兼任学校法制副校长,帮教回访涉罪未成年人12人,受到社会、学校和家长的广泛好评。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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