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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海市检察院创新联络机制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作者:林志南 黄思佳 发布时间:2013-01-29 11:50:00
2012年,龙海市院创新与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联络工作机制注重谋划推动,增强监督检察工作实效。2012年,该院办理代表和监督员建议案件15件,所承办的代表、监督员建议件的办结率、满意率达到百分之百的良好效果。
该院通过制定《关于办理省、市人大代表转交案件的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同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联系的意见》等多个规范性文件,使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联络工作更加有章可循。每年6月底和12月底,人大代表联系人要向院党组书面报告同人大代表、监督员联络工作的情况、存在问题和针对性解决措施。 每月28日前,该院将该院检察工作简报、信息,送驻本地的市、省人大代表和人民监督员手中,以便他们更好的了解、支持和监督检察工作。各业务部门负责人每个季度第三个月走访一次所负责的人大代表和人民监督员,主动邀请人大代表、监督员到检察院视察、调研,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积极整改反馈,受到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的称赞。 该院严格代表、监督员建议件的办理标准。办理代表、监督员建议件做到四个百分之百,即“承办人员100%地进行调查研究后办理,承办部门100%地与代表见面,所有建议件100%地上领导办公会研究,承办单位将办理结果100%地答复代表”。同时,规范人大代表建议件答复反馈函的格式和人大代表建议件答复反馈程序。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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