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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康检察院邀未成年人监护人参与提讯促维权
作者:何涛 朱才华 发布时间:2013-01-31 11:06:46
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规范实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1月30日,江西南康市检察院邀请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刘某的监护人在场,在该市看守所的讯问室里参与检察官的提讯。
2012年12月,17周岁的犯罪嫌疑人刘某与在网吧结识的网友,在南康市龙岭工业园等地,专门抢夺、抢劫单独行走的女工,作案多起,且有殴打受害人情节。 该院落实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每案提讯制度,受理警方提请批准逮捕后,承办检察官立即联系刘某的监护人,其在广东打工的父母闻讯专程回家,于今日一同前往该市看守所参与提讯。提讯时,依法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如实供述案件事实的法律规定和意义,听取其有罪的供述或者无罪、罪轻的辩解,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其父母通过旁听讯问,了解子女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反省自己在子女教育方面存在的问题。提讯结束后,让其父母与其交流10分钟,进行情感关怀、亲情感化,触动其心灵、打开其心扉,帮助其从内心认识到犯罪的危害,促使其认罪伏法,真心悔改。 据了解,该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多年来不断创新机制,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专门审查制度、讯问制度以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档案管理制度等维权制度,构建未成年人维权模式,且规范化、常态化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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