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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水引妯娌锄头大战 以和为贵法院速清硝烟
发布时间:2013-01-31 09:27:58


     本网讯(邓久发 覃丽文)   2013年1月30日,位于广西荔浦县马岭镇凤凰村的一座“三空头”老房子里,邹艳芬握着何芳的手,羞愧地说“以后我们不会再闹纠纷了,家和万事兴嘛。”在场的家人均露出了笑脸。

    事情的起因缘于2012年8月20日,何芳不慎把生活用水倒泼到堂屋地面上,邹艳芬认为何芳故意将水倒到其房门,一向有间隙的二人发生争吵,继而动手打了起来。打斗过程中,邹艳芬拿锉斗和锄头进行对打时,不慎导致何芳头部和左大腿内侧受伤,何芳住院治疗四天,邹艳芬被行政拘留三日。后因医药费用问题何芳将邹艳芬诉至荔浦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邹艳芬赔偿何芳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合计1317.82元。

  判决生效后,邹艳芬没有按时履行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何芳于是向法院申请执行。

  承办法官接到该案后,认为该案的执行不可操之过急,避免激化双方妯娌及两家人间的矛盾,应该耐心开导当事人,对其讲法、讲理、讲情。为化解双方互看不顺眼的不满情绪,执行法官遂驱车赶到邹艳芬家中,把双方当事人及其丈夫约到一起,巧妙利用双方丈夫是同胞兄弟关系做思想工作。通过执行法官不厌其烦地讲法律、讲亲情,着重开导双方丈夫,再由双方丈夫去劝导各自的妻子……。

  经执行法官一个上午苦口婆心的劝说下,何芳与邹艳芬在互让互谅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邹艳芬当场自觉给付了相关赔偿费用,不仅执结了案件,还修补了双方的亲情关系。



责任编辑: 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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