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徐文耀)
因为自己家养的狗被邻居家的狗咬伤,主人手持石块到邻居家打骂,造成邻居多处软组织挫伤,2013年1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临桂县人民法院正是审结这一起因为家犬咬架最终升级为邻居两家打骂的健康权纠纷案件,最终被告人夫妇被判赔偿邻居医疗费等1125元。
经法院查明,原告张有良、秦媛两夫妻与被告张其德、李莉两夫妻同系临桂县梁家村村民,两家为上下两屋相邻。2012年9月25日,被告李莉因见到自家养的小狗被原告张有良、秦媛家养的大狗咬伤,并从原告家跑出来后,遂手持石块到原告家叫骂,并将石块砸往原告家,将原告秦媛脚踝砸伤,秦媛则用水泼到被告李莉头上,原告张有良出门劝阻,被告李莉觉得自己受辱,即打电话叫其丈夫张其德回家。被告张其德回家拿起套筒扳手后冲进原告家,未分是非即用扳手往原告张有良身上打去,此后二人扭打起来,原告秦媛则用铁铲打被告张其德,从而引起原告夫妇与被告夫妇打斗争执,最终造成原告张有良、秦媛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的轻微伤。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法官因见双方当事人的情绪都非常激动,相互指责,均认为责任在对方,面对这种情形法官决定采取“背对背”的方式分别作双方的工作,把法理、事理、情理巧妙揉合在一起,从化解各方怨气,消除各方矛盾,有利于双方在今后和谐共处考虑,细心寻找调解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努力寻求双方利益的平衡点从各方应当承担的责任、是否有过错、以及调解对双方的好处等各个方面和角度进行分析,通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调解,最后双方互谅互让,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张其德、李莉赔偿原告张有良、秦媛人民币1125元。至此,因为家犬咬架最终升级为邻居两家打骂的健康权纠纷案件得到圆满解决,原告张有良、秦媛两夫妻与被告张其德、李莉两夫妻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