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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六五"普法新举措将庭审变法制宣传教育过程
发布时间:2013-01-31 14:38:07


    只要你是身心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70岁以下,自愿接受组织旁听庭审的公民,都可以向所在地的市、县(区)司法局提出旁听申请,填个申请表就能走进法院,亲身体验法官审理案件的全过程。

    这是近日安徽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展“六五”普法的一个创新举措,一个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招。此举目的就是要将庭审的过程变成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增强庭审的透明度,促进司法公正,增强普法效果。

    根据该省出台的《关于在全省组织公民旁听庭审活动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今年起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审判机关将健全工作机制,促进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公民旁听案件的种类和数量,按年或按季由各级人民法院、同级司法行政机关结合本地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际情况共同协商确定。确定公民旁听案件时,应当充分考虑案件的代表性(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其他不宜组织公民旁听的案件除外),所选择案件应当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案件。各级人民法院应将举行公民旁听庭审的案件名称、时间、地点以及拟同意参加的旁听人数提前3天函告本级司法行政机关。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根据同级人民法院旁听庭审案件的预告函提前2天通过司法行政网向社会公开,并做好报名工作。申请参加旁听的公民填写《公民参加旁听庭审登记表》,司法行政机关审查同意后将参加旁听人数及时告知人民法院。公民凭《公民参加旁听庭审登记表》提前到达庭审地点。司法行政机关配合法院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组织旁听公民进入法庭,协助维护法庭秩序。

    据了解,自2011年5月起,安徽省亳州市试点推出了“万民公民旁听庭审”活动,即把庭审变成以案释法过程,全市每年组织1万名群众参加旁听庭审,截至目前,亳州市共组织旁听庭审400余场,参与旁听群众4.1万人次,深受群众欢迎,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安徽出台实施意见旨在全面推行公民旁听庭审,坚持公开审案与法制宣传教育相结合,促进公民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规范化,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学习法律、参与普法教育的积极性,努力实现“审理一个案件,宣传一部法律,教育一片公民”的普法效果,以有效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来源: 新华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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