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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瓜州县检察院召开附条件不起诉人员帮教会
作者:张伟 朱岩   发布时间:2013-02-01 15:33:05


    1月31日,甘肃省瓜州县人民检察院召开附条件不起诉人员帮教会,6名涉案未成年人及监护人、学校领导参加了会议。

    在校学生伏某某就召集张某某、王某某、石某某、吴某某、杨某某五个人说前一天同级的李某殴打了自己,要求其他人帮他"教训教训"一下李某,其他五人积极相应,半小时后,六人将李某殴打后扬长而去。后经鉴定,李某L3椎体横突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2012年9月伏某某等六名学生被瓜州县公安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取保候审,并于同年12月向瓜州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因本案涉嫌五名学生为在校高三学生,且又面临今年的高考,除一名学生已成年外,其他五名犯罪嫌疑人均系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针对这种特殊情况,瓜州县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办案人员,针对新的《刑事诉讼法》关于未成年人的特别程序,且本案中的犯罪嫌疑人均系在校学生,且有五名学生要面临今年的高考,而且六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赔偿了受害人的经济损失,也得到了受害人的谅解。针对这种特殊情况,结合涉罪未成年人的悔罪态度、现实表现、帮教条件及被害方的谅解等情况,办案人员听取了公安机关和被害人的意见,并接受监督制约。同时,办案人员征得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以充分保证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提出附条件不起诉的意见,经公诉部门会议讨论后,报经本院检察委员会研究决定,对六名犯罪嫌疑人做出附条件不起诉,确定考察期限为六个月。

    公开宣布完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后,在主管检察长王安明的主持下,办案人员又召集六名被附条件不起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六名被附条件不起诉人所在学校领导以及办理该案的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召开了附条件不起诉人员帮教会。副检察长王安明同志向家长及学校提出共同对未成年人进行帮教工作的几点要求。

    在帮教会上,首先办案人员对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关于特别程序的相关规定对在坐的人员进行了解释,使在坐人员进一步了解新的法律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关规定,尤其当六名学生的法定代理人听到孩子的犯罪记录档案将被封存,非经司法机关办案需要不被任何单位和个人查询时,一直担心孩子的行为影响今年的高考以及将来择校这块压在六名家长心里石头才终于落地。被付条件不起诉人亲自写下承诺书。为了将该项工作落在实处,在帮教会上,瓜州县人民检察和学校还签订了帮教协议书。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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