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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猎捕国家保护动物 花甲老人被判缓刑
发布时间:2013-02-01 10:57:58
本网讯(黄筱筱 程敏)
花甲面容68岁的刘肖流下了悔恨的泪水,文化知识水平比较低的他非法猎捕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鬣羚,1月25日,湖北省建始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刘肖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
2012年1月,刘肖利用钢丝绳等物,在建始县长梁乡某地山头设置陷阱,欲猎捕鬣羚。2012年3月31日,刘肖发现在其布置的陷阱内捕获两只鬣羚,之后以2200元的价格售于长梁乡某村村民黄尧。案发后,建始县森林公安将刘肖变卖鬣羚的赃款2200元追缴。
法院认为,刘肖非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野生动物,其行为构成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罪,应受刑罚处罚。庭审中,刘肖自愿认罪,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诉讼过程中,刘肖悔罪态度较好,对其可酌定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舒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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