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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为儿姓氏不相让 法庭上闹离婚最终和好
发布时间:2013-02-04 09:45:04
本网讯(卢学知)
丈夫经常开车跑长途,在家的妻子未经丈夫同意擅自更改了孩子的姓氏,最终夫妻俩为此事大闹法庭,2013年1月29日,在广西河池市环江县人民法院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双方重归于好。
家住广西河池市环江县长美内洞村的莫舒与廖芳于2011年5月份结婚,并于2012年6月份妻子廖芳 生下了一个胖胖的男孩子,为了养家糊口,丈夫莫舒在妻子廖芳怀孕后便一个人出去帮人家开长途车,经常10天半个月不回家,2012年12月份廖芳到派出所帮孩子上户口,将孩子姓氏随母姓,身在外面开长途车的莫舒突然听说廖芳将孩子的姓名擅自改成韦姓,便急匆匆跑回家找廖芳理论,在莫舒的再三要求下,廖芳还是不愿意对孩子的姓氏加以更改,一怒之下莫舒一纸诉状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并请求法院主持公道,将孩子姓氏改为父姓。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至于取谁姓,夫妻应该商量决定。廖芳单方决定更改孩子姓氏是有过错的,应予以批评。按照婚姻家庭案件开庭审理前优先调解的原则,经人民法院的法官的不懈努力,最后廖芳同意到公安部门变更回孩子原来的姓名,双方重归于好。(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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