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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打桌球“输不起” 两次伤人领刑罚
发布时间:2013-02-06 16:41:42
本网讯(通讯员 昌婵)
都说小赌怡情,可蒋平两次因为打桌球输钱而伤人。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蒋平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赔偿唐玉军医药费等损失3900元。赔偿王某医药费等经济损失5800余元。
2012年4月26日,蒋平,唐玉军两人合伙跟桌球室的老板李群华打桌球赌钱,每局10元。蒋平那天运气、手气都不好,连输几局,身上再拿不出钱来。唐玉军替蒋平付了两局的钱后,不愿意再拿钱了,可蒋平输了钱后一心想扳本,一定要唐玉军继续拿钱并打球,唐玉军不愿意且不理睬蒋平。蒋平顺手拿桌球棒打唐玉军,两人对抢一阵,唐玉军抢不过,蒋平用桌球棒连续击打唐玉军,见唐玉军头部鲜血直流,转身就跑。 同年5月9日,蒋平又去该桌球室和邓华打桌球赌钱。但不久以后又将身上的钱输光了,只好在旁边观看。看王军林和邓华打,见王军林输了。便提出要和王军林打,王军林不答应,并说蒋平没钱。两人因争执而殴打,蒋平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铅笔刀,朝王军林身上连戳好几下,直到有人将刀抢下,王军林才跑离现场。经鉴定,唐玉军、王军林的伤势均为轻伤。蒋平被抓获归案后。唐玉军、王军林对蒋平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法院审理后认为:蒋平以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三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遂判决如上。 (文中人物系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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