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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泰宁法院为60名农民工兑现工资款
发布时间:2013-02-07 16:19:31
本网讯(廖长春)
外面寒风带来冷意,屋内却春意融融。2013年2月6日,福建省泰宁县法院为60名农民工兑现工资款117.31万元。喜领工资款的张喜妹等农民工高兴地说:“我们花了好多精力没有讨要到的血汉钱,没想不到法院这么快就给执行了,真是太感谢他们了,这下我们可以安心回家过年了。”
申请执行人张喜妹、林继红等60余名农民工,他们分别来自厦门、江西、山东等地,于2012年初至泰宁一建筑公司打工。从7份开始,由于管理不善等种种原因导致该公司拖张喜妹等60余名农民工工资款达117.31万元。从2012年10份以来,60余名农民工纷纷向法院起诉讨薪,该公司也积极配合法院工作,与他们调解达成还款协议,但届期不予履行。因此,60余名农民工陆续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给付拖欠工资款。 该案件在进入执行程序后,院领导亲自带队,与劳动、城建等政府部门沟通,多方面协调。与此同时,执行干警克服重重困难,多次找到该公司的法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耐心诠释法律的规定和精神,督促其想方设法尽快履行。几经周折之后,泰宁法院成功为60名余名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117.31万元。 2013年1月初,福建省泰宁县法院为让农民工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让其切实感受到党的温暖和司法关怀,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执行活动,共为398名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等款项463.11万元。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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