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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矛盾纠纷难题 三大调解机制解决
发布时间:2013-02-17 11:08:55


     本网讯(通讯员 简顺民 晏胜民)   2月16日,在江西省上高县翰堂镇巡回法庭办公室,上高法院法官和镇干部、村委会干部在主持调解因由黄文华雇请赵福财等人为房东熊金贵、熊仁贵两兄弟施工建房而摔死要求赔偿的纠纷。这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赔偿纠纷,在法院司法调解,翰堂镇、芦洲乡两综治办行政调解,纠纷当事人所在村委会人民调解的共同努力,经过六个多小时的“拉家常”,做当事人的工作,终于使他们懂的自己所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终于达成220000元赔偿并划分了各自责任的调解协议,并于当日已全部付清。双方握手言和。

    农村工作的矛盾纠纷化解是个难题,如何衔接联动是“大调解”工作的难点。长期以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各弹各调、各吹各号”,妨碍了矛盾纠纷的及时有效化解。

    去年以来,上高法院针对以上困难,新近出台的《上高县人民法院关于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的实施意见》,更是进一步促进法院大调解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委政法委的领导下,主动对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有关部门协作,共同构建大联动调解的格局。建立横向到边的联动协调机制;建立纵向到底的联动协调机制;建立政法联动协调机制,有效整合三大调解资源,构建起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实现三大调解机制的衔接互动。

    通过三大调解衔接联动,该院有效地解决了疑难矛盾纠纷,把调解工作延伸到最敏感、最复杂、最疑难问题上。去年以来,法院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0余起,调解成功率96%;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50%,特别是涉法涉诉信访案呈递减之势。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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