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视频> 案件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被雇佣给施工地拉土 讨不到薪水上法庭
发布时间:2013-02-17 09:24:04


被雇佣给施工地拉土 讨不到薪水上法庭


    原审原告有焦志远、李连福、张崇寿、杨春广、李国良、兰福义、李金良、李建营、刘小军、焦有才等诉称,原告等人于2010年8月为原审被告李东风施工地北京顺义武警特警学院拉土,双方约定被告每天支付原告工资400元,被告李东风拖欠原告工资款至今未付,遂成诉。


来源: 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郜雪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