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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雇佣给施工地拉土 讨不到薪水上法庭
发布时间:2013-02-17 09:24:04
被雇佣给施工地拉土 讨不到薪水上法庭
原审原告有焦志远、李连福、张崇寿、杨春广、李国良、兰福义、李金良、李建营、刘小军、焦有才等诉称,原告等人于2010年8月为原审被告李东风施工地北京顺义武警特警学院拉土,双方约定被告每天支付原告工资400元,被告李东风拖欠原告工资款至今未付,遂成诉。
来源:
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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