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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五中院首次采用拍照方式记录留置送达
作者:徐伟   发布时间:2013-02-18 14:04:32


    近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来到重庆市江津区,以照片记录留置送达的方式,为当事人送达开庭传票等文书。这也是自新民诉法实施以来,该院首次采用视听资料记录留置送达。

    据了解,在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再审案中,因原审上诉人无故拖延开庭时间、拒不配合诉讼。合议庭在研究后决定采用视听资料记录留置送达的方式送达开庭传票等文书。

    在此次送达过程中,重庆五中院法官通过拍照记录了受送达人同住成年家属确实居住于此地;送达人已经向受送达人同住成年家属交付文书,但其同住成年家属拒绝签收;送达人已经将文书留置于其同住成年家属的居住地等过程。此外,为了进一步完善此次留置送达,承办法官还邀请了当地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同行见证整个过程,并在送达回证上载明的拒收事由旁签名。

    通过此次留置送达,该院不仅确保了送达过程的程序合法性,维护了程序公正,同时也保证了法院诉讼正常有序进行,从而提高案件的审判效率。

    据悉,在今后的案件审理中,重庆五中院还将进一步完善送达文书的方式方法,以程序公正促进实体公正,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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