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覃塘法院:打造“无诉社区、村屯”有实效
发布时间:2013-02-18 13:56:37
本网讯(韦振忠 李倩)
自2012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了人民法院与乡镇村屯群众工作中心、村委会联动化解社会矛盾的共同作用,根据自治区高院关于开展“和谐司法在基层”活动的工作部署,在辖区覃塘各乡镇创建“无诉社区、村屯”,积极构建大调解格局,通过以全院各部门为支点,每庭室都设有相应联系的村屯而在内成立了化解纠纷联系点,而覃塘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对接覃塘区樟木乡、山北乡,先后前往当地挂牌设立了化解纠纷矛盾联系点,并展开一系列工作,受到了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
深化联系,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覃塘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在所联系的山北乡、樟木乡设立化解纠纷联系点后,积极动员全庭干警广泛参与,将所在联系的社区、村屯挂上写有干警的姓名、庭室、联系电话的“覃塘区人民法院化解纠纷联系点”的牌子,以确保人民群众有问题能及时找到要咨询的人员,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进而“早调处、早解决”。 与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协作配合,加强诉前联调工作。 积极联合多方力量参与调解,将调解工作前移,相互支持,从而方便群众诉讼,减少群众诉累。实施该项活动以来该庭参与配合调解的纠纷案件包括宅基地纠纷3件、承包合同纠纷1件、邻里纠纷1件、婚姻纠纷1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1件等。 做好预防和排查矛盾纠纷工作。加强与所联系社区、村屯的日常沟通,覃塘区人民法院干警每月到社区、村屯召开联席会议,互相通报有关信息,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不定期开展法制宣传,优化“无诉”建设环境。该庭在下乡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注重普法,通过开展法律咨询、选择典型案件以案释法、设置法律宣传栏、发放法律宣传手册和书籍等形式,开展“法官走进社区、村屯送法”等活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培育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的良好风气。 责任编辑:
盼盼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