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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寿县检察院节后开展业务培训工作忙
作者:秦继生 发布时间:2013-02-18 16:08:24
2月18日上午,安徽省寿县人民检察院春季业务培训第二次讲座如期开讲,该院侦监科科长夏玉成联系自身工作实际畅谈新刑诉法对于侦监工作的影响,全体干警聆听了此次讲座。
为准确实施新刑诉法中关于侦查监督工作的法律规定,该院夏科长首先针对新刑诉法中涉及侦监工作的相关法条进行了一一列举,并逐一进行新旧法对照解析,分析了修改的目的及如何将新法条“落地”等内容;然后从七个方面畅谈了新刑诉法对于侦监工作的影响与挑战,整个讲座内容言简意赅,深入浅出,用时适中。特别是讲座中“关于在院侦监部门建立捕前审查和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一体化工作机制”的提法让与会听众耳目一新,他提出,对于每一起刑事案件的审查批捕工作在确定好具体承办检察官后,捕后必要性审查工作也相应由该名检察官全程负责,对于该院批准逮捕后的犯罪嫌疑人,若侦查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认为需要变更强制措施时,应事前及时通知该院侦监部门,经审查同意后侦查部门方可做出决定,并在十日内将处理情况反馈至检察院,将变更情况备案入卷;同时,院侦查监督科与院监所科应加强信息共享与及时沟通,以保证捕后变更措施这一规定及时落实。院监所科应定期将嫌疑人进出状况看守所的情况通报给院侦查监督科,特别是对于批捕后又做出变更措施的人员予应当以重点登记,第一时间通报给院侦监部门。 据了解,该院此次开展的春季业务培训于2月17日开始,共计为期6天,每日上午为专题业务讲座,由院各业务部门负责人结合新刑诉法同时联系自身工作展开业务讲座,下午为各部门讨论时间,由各科室负责人组织部门内部对上午的专题讲座进行深入讨论。伴随着新刑诉法的实施,该院正在利用节后有利时间,抓紧做好实践中与新刑诉法条的对接工作,及时更改一些已不适合修改后刑诉法要求的法律文书,以确保严格按照修改后刑诉法的要求开展各项检察工作。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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