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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你,老百姓的好法官!”
发布时间:2013-02-19 10:21:00


     本网讯(通讯员 韩锡艳)   2月15日上午,一位60多岁的老人,颤颤巍巍地走进黑龙江萝北法院,用带着方言的普通话告诉值班法警,他要找院长,当接待人员将他带到院长办公室时,他第一句话就是说:“院长,今天我是来表扬你们的好法官于兴国的,谢谢你们领导为我们老百姓培养出这么优秀的好法官!”

    老人名叫赵安源,今年63岁,鹤岗煤矿的退休职工,身体有残疾,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而于兴国就是这起案件的执行法官。事情还得从2005年说起,2005年9月,赵安源老人的儿子赵某某向原告刘某某借款10000元做生意,后来生意做的不太景气,而刘某某又开始催着还款了。2006年9月,当原告又一次向赵某某追讨借款时,赵安源老人爱子心切,便承诺担保这笔借款,并在借条上签名。后赵某某的生意出现资金周转困难,无力偿还借款及利息,原告遂于2009年1月诉至法院。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告方分期偿还本息14800元。

    但老人的儿子在生意失败后染上毒瘾,后因事被判入狱,老人和老伴仅靠一点微薄的工资维持生计,由于老两口多年患病,家庭经济状况更显拮据。于兴国同志接手该案后为了使执行工作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立即对被执行人即赵安源老人及儿子进行调查,当了解到他们的家庭情况和与申请人系同村人的情况后,便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让原告从乡邻的角度考虑,多谅解一下对方的困难,适当放宽期限,同时在肯定赵安源老人主动为儿子担负债务这份父爱的基础上要求老人一定要想法设法兑现承诺,老人表示一定不会辜负法官对他的心意,不管怎样一定会将这笔借款还清。

    2012年农历腊月29,老人主动将节省出来的钱交到法院,由于法院已放假,老人只好打于兴国的电话,没想到于兴国二话没说,立即赶到法院,将执行款收好开好发票,老人非常感动,不住的说,这本来是我的错,这么迟才来找你们,因为我的事打扰你们过年,真的不好意思。但于兴国只是呵呵一笑,说道,没关系,这是我们执行法官的工作,你们就是过年来找我们,我们也得及时将工作做好,为人民服务嘛,何况您这么支持我们的工作,我们应该感谢您。

    就是在被执行人的支持下,在执行法官的耐心、细心深入的工作下,该案在2月5日全部兑现,把该案了结后,赵安源老人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来当面向法院院长表扬承办的执行法官,于是就出现了本文开头一幕。院长在接待老人后,深有感触地说,得到申请人的表扬不难,但像于兴国这样能得到被执行人的肯定,就非常难得了,这说明我们法院的努力人民群众还是看在眼里的,我们应该要好好地发扬于兴国的这种工作态度和精神!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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