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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巧力解“心魔” 当事人“红包”拜晚年
发布时间:2013-02-20 08:45:54
本网讯(通讯员 邓久发 覃丽文)
2013年2月18日,李猛来提着一箱苹果、揣着2000元的“红包”(赔偿款),来到梁英美家中拜年。李猛来的串门,意味着申请执行人梁英美与被执行人李猛来的健康权纠纷一案顺利执结,也表明梁英美和李猛来的心结得到彻底解开,同乡之情得以重归。
梁英美与李猛来系同村村民,2011年12月28日,李猛来请人开拖拉机为其拉石头建房,路经梁英美房屋侧面时,梁英美以李猛来近期拉石头压坏其屋边的路为由,站在路中间不让拖拉机经过,双方发生争执,李猛来在劝解无果的情况下,欲将梁英美拉至路边,在拉扯过程中,梁英美不慎跌倒在地,头部撞到路边的石头受伤而到医院住院治疗13天。后因医药费用问题,梁英美一纸诉状将李猛来诉至广西荔浦县人民法院。2012年8月24日,经法院判决,被告李猛来支付原告梁英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损失合计6836.84元中的30%,即2051.05元。 判决生效后,李猛来以梁英美无理阻拦其通行,所受伤是自己造成的,应自行承担后果为由拒不履行赔偿义务,梁英美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经过一搜四查,并未发现被执行人李猛来可供执行财产,执行一度陷入僵局。为更好地做李猛来的思想工作,执行法官多次向当地村委及村级联络员了解李猛来的情况,得知李猛来家中的大情小事均由其妻子周某做主,立即联系周某做其思想工作,让李猛来主动来法院履行义务。起初周某也认为事情的发生是由于梁英美的无理取闹,拒绝了执行法官的意见,但在执行法官讲明李猛来不履行义务对其以后生活的影响后,周某终于接受了执行法官的建议,表示会尽力劝说李猛来与梁英美协商赔偿事宜。 2月16日,新年的第一天上班,李猛来电话联系执行法官,表示其后天早上要到梁英美家登门道歉,希望执行法官作为见证人到场,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始的一幕。在一片融洽的气氛中,李猛来和梁英美达成和解协议,李猛来当场给付赔偿款2000元,梁英美自愿放弃余款与逾期利息。 (文中姓名均是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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