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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玩失踪十年后现身被逮
发布时间:2013-02-20 09:51:31


     本网讯(韦汉吉)   2013年2月19日上午,申请执行人韦秀珍等人“押解”被执行人覃建春到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要求给予调处。执行法官了解情况之后,通过耐心释法教育,被执行人覃建春承认了拖欠借款的错误。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经协商,通过执行和解的方式执结了一起执行时间长达十年之久的积案。

    2003年1月6日,覃建春以做生意资金周转困难为由与韦秀珍借款10万元,借款期限为一个月。期满后,覃建春未还借款,经韦秀珍多次催促未果。韦于2003年4月向法院提起诉讼,金城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于同年6月作出判决,由覃建春在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偿还韦秀珍借款 10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4563元。

    判决生效后,韦秀珍于同年9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时,由于覃建春离开金城江、外出后“失踪”,手机停用,其又无可供执行财产,金城江区人民法院终止了该案的执行。

    2013年 2月19日上午,覃建春回到金城江露面,韦秀珍发现后,韦秀珍即喊来亲属将覃建春“押送”到金城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经过耐心从情、理、法几个方面进行开导后,覃建春认识到其拖欠借款的错误。当日上午,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即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由覃建春一次性支付韦秀珍借款本金10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4563元。韦秀珍放异逾期支付利息。执行费由覃建春承担。当日下午,覃建春当庭兑现了上述款项。(以上人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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