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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瞒孩子非亲生 妻子赔夫八万并道歉
发布时间:2013-02-20 15:51:48
本网讯(通讯员叶琳 林荣先)
2月1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那坡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因妻子隐瞒儿子非丈夫亲子引发的抚养费等赔偿纠纷案。
2004年1月,冯军与冯梅经人介绍认识后登记结婚。2005年2月,冯梅经刨腹产产下一名男孩。之后,黄军与冯梅因感情不合而离婚,孩子随冯梅生活,黄军定期探望孩子。当男孩长到七岁时,群众议论纷纷,都说该男孩子与黄军长相偏差太大,怀疑该男孩不是黄军的亲生子。为此,黄军忍受了极大的精神压力。 2012年12月23日,黄军去做了亲子鉴定。后来得到的DNA亲子鉴定结果证明该男孩与黄军没有血缘关系。这犹如一声晴天霹雳,四十岁出头的黄军被震得痛苦不堪,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到法院,要求冯梅向赔礼道歉,并赔偿起花费的刨腹产费、护理费、结婚所用各种费用和孩子抚养费及自己的精神损失费共计86000元。 目前该案正在审理当中。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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