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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星子:羁押表现纳入在押人员刑事诉讼全过程
作者:李雪雯   发布时间:2013-02-21 09:35:50


    为有效规制在押人员羁押期间的行为表现,江西省星子县检察院摒弃以往传统的奖惩方式,创新工作方法,于2013年起将在押人员的羁押表现纳入其刑事诉讼的全部过程。

    星子县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在对该县看守所开展法律监督过程中发现,在押人员羁押期间表现对整个诉讼过程影响不大。部分在押人员屡犯监规,看守所却只能以批评、教育、脚镣、禁闭等予以惩戒;而对那些遵守监规、表现良好的在押人员,看守所最多也只能给予口头表扬和鼓励。单靠这些传统的奖惩方式,在押人员认罪伏法、安心改造的积极性大打折扣。

    但如果将羁押表现纳入刑事诉讼的整个过程,那便是规制在押人员行为的不二法宝。因此,星子县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积极与本院侦监、公诉部门以及公安、法院、监狱沟通协调,在押人员的刑事诉讼进行到哪一步便将该期间的行为表现形成书面材料交送哪个部门,作为该部门衡量在押人员认罪态度、酌定量刑及减刑的参考。

    该做法在试行的两个月内,星子县看守所内未发生一起违反监规事件,在押人员为争取从轻处罚或创造减刑机会,均积极服从监管,监管秩序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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