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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上犹检察院正式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
作者:傅晔 发布时间:2013-02-21 11:26:07
日前,江西省上犹县人民检察院收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县检察院设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的批复》,至此,该院正式设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
该科经中共上犹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明确为股级机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主要办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未成年人案件;办理并出庭公诉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未成年人案件;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依法履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职能;负责未成年人帮教课堂建设,对涉案的未成年人进行帮教,防止重新犯罪;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等综合治理工作。 另外,针对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体现温情化办案,该院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人员选配上挑选4名多年从事刑检工作、熟悉未成年人特点、善于做思想教育工作,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干警组成,其中女性干警3名,实现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工作的专门化。 据悉,早在该院未检科正式成立前,针对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数量日趋上升、手段复杂多样、涉案类型不断增多的严峻形势,该院就以成立专门办案小组、专门办理的形式开展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办理和预防的大量工作。而未成人刑事检察科的成立有效地解决了因侦监、公诉等有关部门人员少任务重所带来的对未成人保护不到位,预防不及时等问题。在不违反诉讼法前提下,简化办案流程,保持教育感化工作的连续性,有利于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因人施教,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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