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卢小平)
“是谁扣了我的钱!今天你们不给我个交待,我就跟你们没完!”一位年过七旬的老人怒气冲冲地走进法官办公室,言语中充满了埋怨、愤怒。2月19日,江西省武宁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通过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积极疏导被执行人抗拒执行的心理,最终促使该起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原来,老人叫张光(化名),系江苏省淮阴市人,早年在江西省武宁县宋溪镇天平村上门入赘,与该村村民余莲花(化名)结为夫妻。2009年5月,张光帮其养子潘小利(化名)在朋友宋宁(化名)处借10000元。同日,由张光和潘小利向宋宁出具借条一张。此款由张光、潘小利先后付给宋宁3000元、3500元,共计6500元。张光与宋宁约定尚欠款项3500元由张光一人来偿还。此后,宋宁多次向张光催讨未果,故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由张光在判决生效后10内偿还宋宁借款3500元。生效后,张光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宋宁向法院申请执行。经查,张光在该县某银行有存款3500元,执行人员依法予以扣划。张光对法院的强制执行抵触情绪比较大,于是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对于老人的愤怒和埋怨,执行人员一方面热情请老人在办公室里坐下,并帮他倒了杯热水;另一方面,了解到张光是因其养子不予理会态度而生气,执行人员采取正面开导,劝说老人积极面对、正视困难,促成张光慢慢理解接受生效判决和执行措施。同时,考虑到被执行人张光的心理和实际承受能力,反过来从情法理角度作申请执行人宋宁的思想工作。通过执行人员的努力,宋宁自愿放弃迟延利息,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由张光给付宋宁借款3500元。达成执行和解后,双方最终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