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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长泰检察院创新机制激发工作热情
作者:黄从余 发布时间:2013-02-22 11:31:12
今年来,福建长泰县检察院在加强基层检察院规范建设中,根据省院新修改的基层院考评标准,立足实际,不断探索建立科学管理机制的新途径和新方式,凸显管理科学化亮点,激发干警工作热情。
实行岗位目标量化机制。实行“一岗双责”,年初制定岗位目标,将岗位目标任务量化分解到岗、责任到人,建立“目标量化、业绩公开、动态管理”的基层院创建和岗位绩效量化机制,做到职能岗位有标准、具体事项有规范、人人身上有责任。 实行科室负责人业绩评分累积机制。对现任内设机构负责人建立个人履职档案,根据各科室工作在全市检察业务考评中的排名情况,实行履职“加减分累积”制;对排名末位的,实行年终评先评优一票否决,并及时向全院通报,接受党组和干警监督,同时,要求该内设机构负责人做情况分析和说明,提出整改意见。 实行争创激励机制。设立科学合理的激励倡导指标,鼓励干警开拓创新,对获得各级党政机关授予的荣誉或参加各种竞赛、岗位练兵活动中成绩优秀、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奖励,激发干警争创的积极性。 实行检务督察机制。强化以检风检纪为主要内容的检务督察,制定完善机关考勤、廉政风险防控等规章制度,采取明察暗访、专项督察、现场督察等形式,对执法办案过程以及控申接待、出庭公诉等情况进行督察。通过多层面多角度的考核评价,把科室、个人实绩考核与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相挂钩,激发了干警立足岗位、奋勇争先的热情和潜能,起到较好的激励和引导作用。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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