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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宾川:开展社区矫正督促检查及未成年帮教
作者:龚晓娟 杨永军 彭永新   发布时间:2013-02-22 13:53:22


    云南宾川县检察院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刑事诉讼法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举措,在不断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的同时注重对未成年罪犯的教育、感化和挽救。新春来临之际,宾川县检察院对辖区内的社区矫正和回访帮教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监督检查,同时联合宾川县司法局对未成年罪犯开展回访帮教工作。

    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台帐、电话抽查核实、与矫正对象面谈等方式,对矫正对象档案管理、电话汇报、考核积分、分类教育、帮教组织和奖惩制度落实等情况进行认真监督检查。通过监督检查发现,司法部门的社区矫正和回访帮教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也存在着部门问题。检察官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继续强化组织机构建设。在成立社区矫正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号召各乡镇对社区矫正专门成立社会服务工作站和发动社会力量组建志愿者队伍,形成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局面,确保《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有效实施;二是专项摸底排查走访到位。深入到各类矫正对象人员家中,采取横到边、纵到底的工作方法对辖区内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一次全面走访,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从而确保各类人员不脱管、不漏管;三是跟踪管控措施到位。对于表现差、有违法犯罪倾向的,进行风险评估,实行重点帮教;对长期外出务工的刑释解教人员实行“动态”跟踪管控,切实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管理要求进行管理,以确保情况明,杜绝出现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

    在监督检察的同时,邀请公诉部门检察人员、司法机关社区帮教人员对未成年罪犯进行回访帮教。在监护人的参与下,检察官、社区骄正人员对未成年罪犯文某某等四人,通过面对面的谈话交流,考察他们的社会表现及遵纪守法情况,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向他们宣讲相关法律知识,对他们进行人生观、世界观及法制道德教育,提醒教育他们要遵纪守法,劳动致富,在劳动中找到了自我,努力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此次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强了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和又犯罪的监督力度,同时对帮助未成年罪犯文某某等四人更好地走出犯罪阴影,引导他们正确认识人生,积极的投入到健康的学习和生活中去发挥了重要作用。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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