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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后获通过
作者:梁士斌    发布时间:2013-02-25 08:59:05


    据交通运输部网站消息,近日,《国家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订)》获国家邮政局第133次局长办公会审议并原则通过。

    会议认为,随着邮政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和邮政行业的迅速发展,原《国家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难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修订实施、国家“十二五”发展规划出台、邮政监管体制完善后,邮政管理的实际工作中出现了新情况和新问题,对行业的应急管理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因此,及时结合行业现实,实事求是地修订应急管理工作的必备法律文件是降低事故风险、完善应急机制、提高应急能力的重要措施。

    在修订稿中,《国家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晰了突发事件的分类分级,完善了应急组织体系,优化了应急预案体系,强化了信息报告及处理,提高了预警和应急处置的可操作性,突出了突发事件的新闻信息发布,完善了应急保障措施。

    原预案于2009年5月8日出台,为及时处理邮政突发公共事件,指导和规范邮政行业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公民通信权利,发挥了积极作用。为适应新形势要求,国家邮政局按照预案动态管理制度启动对原预案的修订工作。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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