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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寿县检察院举办专题培训规范笔录记录工作
作者:秦继生 发布时间:2013-02-25 11:48:03
为适应修改后刑诉法对于笔录记录工作的新要求,近日,安徽省寿县人民检察院专门新任书记员举办了一场主题为做好笔录记录工作的业务知识培训,全面落实执法规范化建设指示精神,。
此次讲座由该院政治处主任陈伟同志主讲,他围绕主题分别从做好笔录工作的意义、笔录记录的总体要求、怎样做好笔录记录工作三个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指出,笔录作为重要的证据载体,一份好的讯问笔录,在有效地固定证据、迫使犯罪嫌疑人更好地认罪、防止和制止犯罪嫌疑人在庭审中翻供等方面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做好笔录记录工作,对于顺利开展刑事诉讼活动、准确有力地打击犯罪、保护公民的人权意义重大;修改后的刑诉法对此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作为专门从事笔录记录工作的书记员,最大的任务就是做好记录工作;笔录在行文格式要求上需做到格式正确、完整、尽量少修改,不能将各种笔录的格式混为一谈,非特殊情况不允许代签名;内容上应当忠实反映被问话人的真实原意,保持客观、中立、真实、详细完整,少用或不用修饰性语言,多学习速记技巧,力争将整个谈话过程的内容详尽记录、无遗漏;要特别重视首次讯问笔录的制作,基于场合、形势、环境等多因素的变化,犯罪嫌疑人往往慑于刑事压力在第一次询问时会如实交代部分或全部犯罪事实,书记员在记录时应如实记录犯罪嫌疑人的辩解和体现其认罪态度的相关内容,必要时可穿插记录讯问过程中犯罪嫌疑人的语气、神情和细微动作,对于某些特殊细节加以记录,在记录质量要求上要注意做到每份笔录都要有针对性,要意思不漏而非一字不漏地记录被问化人所讲的每一个字,每一段话。 陈主任最后强调,书记员是成为一名检察人的第一步,也是熟悉检察业务到胜任检察官工作的基石,万丈高楼平地起,只要各位在今后的工作中勤于专研、不断摸索、不怕吃苦、善于学习,在院里老同志们的精心呵护下,相信你们一定会迈好这一步,真正进入检察官的行列。 据了解,该院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执法规范化建设,注重年轻干警的业务技能培养,此次培训作为针对新任书记员的首场业务培训,今后该院将结合各业务部门实际,化整为零,由各科室负责人对该批书记员手把手进行传、帮、带,使之尽快进入角色,适应检察工作。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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