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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寻乌县检察院出台实施办法细化未检工作
作者:李玉芳 发布时间:2013-02-25 14:24:01
近日,江西省寻乌县检察院为细化刑诉法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规定,专门出台《2013年度未检工作实施办法》,分别从办理未检案件基本原则、受理未检案件、审查批捕及起诉未检案件、不捕不起诉未检案件、法律监督、档案封存等方面对本院未检工作进一步提出了更加明确具体的责任和要求,全面细化规范未检工作流程。
该办法进一步强调办理未检案件必须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和“两扩大、两减少”政策,并按照“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办理未检案件。对于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必须坚持同时受理、全案审查、分案起诉原则,对涉罪未成年人必须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对不起诉未检案件,应当做好“六项”工作,包括开展一次法制教育及心理疏导、和监护人进行一次约谈、制作一份《劝诫书》、组织一个帮教小组、邀请参加一次公益活动、进行一次回访。 据悉,该院在今年1月初专门成立了由侦监、公诉、反贪、法警、政工等部门5名青年女干警组成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公室,由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公室统一负责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受理、批捕、起诉、调查、帮教等工作,《2013年度未检工作实施办法》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公室提出了更规范化、更人性化的工作要求。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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