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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海市检察院公诉人队伍实行梯队管理
作者:高延湖   发布时间:2013-02-25 15:50:10


    福建龙海市检察院面对案件量大、公诉人员少、队伍年轻的问题,对公诉人队伍进行重新编排,实行梯队管理。

    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和公诉科长为第一梯队。对重特大、典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组织公诉干警旁听观摩,通过领导率先垂范,达到以案析法、提升公诉队伍素质的目的;同时也有力地威慑犯罪,提升社会影响和办案效果。

    主诉检察官、办案组长和公诉骨干为第二梯队。重大、疑难和涉及民生重点案件出庭支持公诉,通过扎实地证据审查、规范地文书制作、有力地质证和辩论,树立公诉人阳光、文明、正义的良好形象。

    新进、年轻干警和其他科室抽调协办人员为第三梯队。有意识地压担子,让新进、年轻干警多办案,办大案,促进公诉人队伍尽快成长;遇有专项行动,抽调不在公诉岗位的历任公诉骨干参与办案,确保公诉案件不超期、不梗塞。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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