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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细化党风廉政责任书全面改进工作作风
作者:卢金增 王凯忠 发布时间:2013-02-25 16:16:42
“作风建设至关重要,有了好的风气,班子建设就有凝聚力,队伍建设就有精神,工作就有好局面。”2月22日,在山东省聊城市检察院召开的全市检察长会议上,该院检察长王学军与市院分管副检察长、基层院检察长逐一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书”,但与往年不同是,这次签订的责任书又有了“新框框”:将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条实施办法细化分解到了责任条款中。
“不发生检察人员违反禁酒令和中央、各级纪委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以及其他造成严重影响的违纪违法问题。”笔者将今年的责任书与往年的作了一下对比发现,围绕着十八大、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市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全国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和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以及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高检院《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该责任书的目标在原来六条的基础上增至十八条,涉及工作作风的方方面面,制定了新的“框框”,内容更加具体、也更加明确。 “今年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条实施办法的第一年,纪律作风建设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王学军检察长在会上强调。 据悉,在党风廉政责任书签订的同时,聊城市检察院将同步实施《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并将启动为期一个月的集中学习教育纪律作风整顿,通过精简会议活动、控制文件简报、厉行勤俭节约等方式,着力改进执法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检察形象。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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