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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苍梧:"打防"涉农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取实效
作者:李伟兴 李小波 廖显生   发布时间:2013-02-25 16:21:10


    为切实保障国家惠农资金能够用到实处,积极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11年以来,广西苍梧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打击和预防涉农职务犯罪专项行动。近日,该院查办的一起村支书套取5.7万余元订单粮食补贴款的案件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谭某原是广西苍梧县石桥镇某村党支部委员会书记。2009年至2010年期间,谭某在协助该镇政府从事储备粮订单粮食收购和对种粮农户实行补贴(按要求交售粮食的农户可获得0.24元/公斤的补贴款)的工作中,在明知该村没有完成粮食收购任务的情况下,假冒该村村民名义编造虚假的申领补贴款材料,并由苍梧县东安粮食管理所相关工作人员虚构粮食入库手续完成订单粮食收购任务,共套取2009年度、2010年度订单粮食补贴款共57840元,将其中的41360元交给苍梧县东安粮食管理所后,对余款16480元予以侵吞。案发后,谭某将赃款全部退出。经法院审理后认为,谭某的行为构成贪污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该案是根据村民举报而获取线索。经该院反贪污贿赂局初查后,发现村支书谭某确实存在骗领订单粮食补贴款的事实,逐依法对其进行讯问。在大量证据面前,谭某最终供认其犯罪事实。谭某被采取强制措施后,感慨地对侦查人员说:“我以为这件事过去这么久了,应该没有人发现的了,想不到你们工作这么细致、效率这么高。”

    据悉,该院自2011年开展打击和预防涉农职务犯罪专项行动以来,共查处案件19件41人,其中大案要案9件24人,挽回经济损失90万元。该院为国家惠农资金保驾护航的做法,得到了地方党委、人大、政府和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在积极开展查办涉农职务犯罪专项行动的同时,该院职务犯罪预防局也积极做好涉农职务犯罪方面的预防工作,特别是主动到相关单位、乡镇、村庄给相关人员上预防涉农职务犯罪方面的法制课,努力从源头上遏制涉农职务犯罪的发生。据统计,2011年以来,开展涉农职务犯罪预防调查35次;结合案情开展案例分析26件;提出检察建议103件,均获相关单位采纳;开展预防咨询249次;开展警示宣传教育233次;上专题法制课15次,受教育人数达480多人。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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