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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德州检察院"检察官心语"延伸不捕释法说理
作者:卢金增 高忠祥 李小美 李雪平 发布时间:2013-02-26 09:47:09
“这份‘检察官心语’,把话说到了我的心里头,我一定认真遵守取保候审规定,让检察官们放心!”2月25日,山东省德州市武城县检察院对涉嫌交通肇事罪的刘某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并为变更强制措施的他送去《检察官心语》。
据了解,德州市检察院的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当前很多轻微案件,比如交通肇事、轻伤害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往往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没有明确的法律认识,思想观念还停留在“只要我赔偿了对方钱,就没事了”的阶段。而修改后的刑诉法对逮捕条件进一步细化,此类型的不捕案件将逐渐增多。为了提升这些犯罪嫌疑人的法制意识,该市检察院积极探索实行《检察官心语》制度,延伸不捕案件说理机制的不捕说理范围,将不捕说理的对象范围由过去的公安机关、被害人及其家属扩大到犯罪嫌疑人,从其涉罪罪名、不捕理由及法律依据、变更强制措施后应遵守的法律规定等方面进行论证说服教育,使犯罪嫌疑人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播下“法治”的种子。 “……基于以上理由,我院对你做出了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公安机关会依法对你变更强制措施,不论是取保候审,还是监视居住,刑事诉讼法都对其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如果违反规定,不利后果还是由你承担,所以,希望你认真遵守规定,保证诉讼顺利进行。在看守所羁押的这段日子,必将是你人生最难忘的一段经历,因为你失去了人生最宝贵的东西---自由。希望你能以此次犯罪为教训,做到“知法、守法”,走好以后的人生之路。在今后的生活中,如果碰到法律上的难题,可以随时和我们联系”。这是记者截取的《检察官心语》的后半部分,检察官站在犯罪嫌疑人的角度,换位思考,对变更强制措施后,犯罪嫌疑人应当遵守的相关规定一一解读,阐述后果,预防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引起不利后果发生,保证刑事诉讼顺利进行,文字通俗易懂,语言入情入理,在给犯罪嫌疑人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的同时,也充分体现了检察官的人文情怀。 到目前,该市已向32名犯罪嫌疑人发出《检察官心语》,无一例影响刑事诉讼顺利进行情况发生,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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