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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调解 注重释法 注重协调
重庆二中院“三注重”从源头治理涉诉信访
发布时间:2013-02-26 09:36:42


     本网讯(通讯员 张智全)   为从源头上治理涉诉信访,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创新工作机制,坚持“三个注重”,切实将涉诉信访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解决了一大批信访老户的问题,初次申诉、重复信访、越级上访、集体上访等案件大幅下降。2012年,该院共处理来信553件,接待来访1078人次,办结申诉案件445件,同比分别下降25.8%、37.3%和29.9%,化解历年信访“积案”72件,化解率达100%。

    该院注重调解,将调解作为化解涉诉信访的重要手段,紧紧依托本院及辖区基层法院、村(居)委会等非诉调处组织为基础的相互配合的三级调解网络,针对不同案情和不同当事人,坚持换位思考,逆向思维,引导对立的双方互相谅解,并及时把握火候,选准调解时机,灵活运用各种调解方式,实现“因案而调,因人而调”的良性循环。2012年,该院共成功调撤一、二审民事案件829件,调撤率达47.35%,民事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达86.78%,同比上升25.5个百分点,有效化解了一批可能引发涉诉信访的案件。

    与此同时,该院着眼既解“法结”又解“心结”,注重释法,通过耐心细致地判后答疑,及时消除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对法院和法官的误解既促进当事人服判息诉。2012年,该院共审结各类案件5431件,判后答疑3200余人次,一审服判息诉率达79.7%,同比上升48个百分点。

    针对涉诉信访化解需要社会各方面相互配合的实际,该院注重协调,主动加强与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积极探索完善直辖市体制下中级法院同其他部门纵向、横向协调配合解决矛盾纠纷的渠道。在完善与人大政协的沟通机制和固定联系机制的基础上,建立了中级法院行政庭同辖区各区县政府的固定联系制度,以及中级法院立案庭与辖区各区县政法委、信访办的固定联系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下的社会协同配合参与化解涉诉信访的联动大格局。通过协调沟通,2012年共妥善处理备受当地党委、政府关注的各类案件32件,诉讼标的总额近4亿元,没有因处置不当而引发涉诉信访事件。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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