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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栏引纠纷 法官促和解
发布时间:2013-02-26 11:24:11
本网讯(何芳华)
近日,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下乡做工作,和解执结了一起邻里间排除妨碍纠纷案。
韦华与韦庆系多年的邻居,2010年冬,由于韦庆将自家房屋推倒重建时,将从其门前通往韦华瓦房的通道堵塞,造成韦华家无法通行。韦华多次与韦庆协商均未能解决,无耐之下,于2011年8月20日将韦庆诉至法院,要求排除妨碍,恢复通道。后经法院调解并做出民事调解书,确认由被告韦庆于调解生效后一个月内将自家门前2.2米宽的猪栏拆除。然而,时间过去好几个月韦庆并没有按调解书履行其义务,韦华于2013年1月10日向金城江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案进行执行程序后,法官考虑到双方的关系,强制拆除会使双方邻里关系进一步恶化,于是决定下乡作韦庆的工作。执行法官下乡后,动员村委及韦庆的亲属作其思想工作,执行法官更是从情理法三个方面出发,使被执行人明白法院的生效判决必须履行及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且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希望双方能换位思考问题。最终,韦庆终于同意主动拆除通道上的猪栏,并向韦华表示歉意,两位多年的老邻居握手言和。(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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