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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挡去路起争执 快递员怒打他人获刑
发布时间:2013-02-26 10:54:30
本网讯(和贵平 李靖)
在送快递时因电动车被挡,与人发生争执,快递员一时冲动,怒打他人,结果自己不仅赔偿别人损失一万五千元钱,还被判了拘役。2013年2月25日,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法院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陈天拘役五个月。
陈天是焦作市一家快递公司的快递员,平时工作不但勤奋,送快递还及时快速。2012年7月16日,陈天照例骑电动车挂着沉重的包裹送快速,在当日上午11时左右,他送完快递行至焦作市新华街焦煤集团供应处南侧时,与骑电动车经过此处的王平相遇,因王平骑的电动挡在了陈天骑的电动车前面,陈天就与王平发生争执,并互相辱骂对方,陈天一时冲动,就用拳头朝王平面部击打,后双方发生互相厮打。厮打过程中,陈天将王平右眼打伤,造成王平右侧眼眶内侧壁、下壁骨折。经法医鉴定,王平的损伤程度为轻伤。 在审理期间,被告人陈天的亲属一次性赔偿被害人王平经济损失人民币15000元,被害人王平撤回附民诉讼,并对被告人陈天的行为表示谅解,请求法院在量刑时从轻处罚。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天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陈天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陈天的亲属主动赔偿了被害人王平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且被害人王平对案件发生具有一定的过错,故对被告人陈天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对其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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