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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时不修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作者:陈丽平   发布时间:2013-02-27 08:42:45


    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了解到,农业部建议继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宣传贯彻力度,及时研究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待条件成熟时提出修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建议。

    在去年3月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曹朝阳等30位代表提出关于修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议案。

    代表们在议案中提出,目前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现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存在一些法条上的漏洞,需要进行修改。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对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代表议案所提建议,有的在该法中已有相关规定,如明确地方政府责任、开展风险评估、对相关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等;有些已出台具体措施,如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门机构;有的在其他法律中已有明确规定,如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有的属于对法律的理解问题,如对农产品质量标志的申请使用;有的在我国目前的农产品生产经营现状下难以实现,如设立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准入制度。商务部认为相关立法准备工作尚需完善,建议有关部门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为法律修改创造条件。

    全国人大农委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解决代表议案提出的问题,进一步加大法律的宣传贯彻力度,不断提升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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