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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鲁甸: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
作者:马关云 发布时间:2013-02-27 10:47:23
2012年以来,云南省鲁甸县检察院严格按照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的《关于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和上级检察院的安排部署,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采取五项措施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并取得实效。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及时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副检察长为副组长,各科(局、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于政工科。紧跟上级工作步伐,积极研究制定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措施和责任,形成以检察长、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抓紧抓实。 围绕重点,强化教育培训。围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六观”、“六个有机统一”、“四个必须”要求,坚持把加强党性修养作为强化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狠抓落实。一年来,共组织各级各类干部教育培训200余人次。其中,少数民族干警参加国家级业务类教育培训2人次;侦监、公诉、民行、控申、反贪、反渎、预防等部门干警参加省市专题业务培训28人次,参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网络培训和视屏培训135人次;民行、控申部门干警参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网络培训和视屏培训25人次;一般干警参与新闻通讯员培训15人次。组织科级干部参加“云南省干部在线学习网”网上学习培训19人。通过一系列的教育和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全院干警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推进了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检察院建设,进一步教育全院干警坚定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理念,教育全院干警牢固树立公正之心、恪守公正之德、践行公正之举。 学习先进,争当实践模范。深入开展向杨竹芳、金淑萍等楷模学习,积极践行雷锋精神,在全院掀起比、学、赶、超的热潮。一年来,院党、团支部12名干警组成“学雷锋”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先后两次深入火德红乡银厂村对小学小学生和留守儿童开展关爱活动,向他们送去2000余元学习用品。通过开展学习先进事迹活动,全院干警在检察工作实践中感悟崇高使命、强化宗旨意识、升华价值追求、培养优良品格,争当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模范。 发挥职能,服务大局发展。牢固树立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积极服务于鲁甸县委、政府工作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进一步加大对侦查机关侦办的重大案件和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社会稳定。2012年以来,该院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04件147人,批准逮捕104件141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33件197人,提起公诉106件163人,报送市院审查起诉14件18人。受理初查职务犯罪线索19件,立案侦查7件7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5件5人,渎职侵权案件2件2人,大案6件。所有案件无超期羁押和无罪案件发生,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50余万元。坚持首办责任制、联合接访等工作制度,及时处理来信来访24件;推行“检调对接”机制,会同人民调解委员会就6件轻微刑事案件、8件民事案件促成和解,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纠纷,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抓好结合,统筹协调推进。把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与、“四群”教育、创先争优、文明创建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协调推进。严格对照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标准和要求,认真查找差距和不足,制定整改落实措施,进一步提升服务大局和为民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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